海南医保目录调整方案出台

    添加日期:2017年7月19日 阅读:2392

    7月17日,海南省人社厅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称,根据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2017年7月31前完成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目录结构,适当扩大目录范围,支持鼓励医药创新,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和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据39医药君了解,目前发布省级医保增补方案省份增至6个省。其他5省份分别为:青海、宁夏、山西、四川和贵州。

    从目前已有的增补方案来看,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限定支付范围不做调整已经是各省份的共识。由于本次各省份医保目录调整只有乙类可调整,且额度只有15%,所以青海、山西、海南三省明确,剔除国家谈判品种,即没有和人社部谈判成功的药品,不列入地方增补名单。

    从增补名单正式公布的时间来看,青海、四川、宁夏和海南四省都明确为7月31日。贵州省为9月1日前完成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和实施准备工作。只有山西省的增补时间未在方案中明确。

    各省品种增补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注册数据为基础。山西、宁夏和四川三省明确是2016年12月31日前批准注册的品种,贵州省是2017年6月30日前批准注册的品种,青海省未明确截止日期,而海南省是本方案印发之日前批准注册的品种。由此来看,海南省纳入品种*多。

    从调入品种来看,有临床价值、符合药物经济学、儿童药、急抢救药、职业病特殊用药都属于调入范围。民族地区,例如宁夏,还特别考虑了民族药,表示民族药和工伤保险专用药品不受本次调整指标限制,复合制剂均按照新药品公平参与遴选。

    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包括调整内容:

    (一)调整范围

    《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中甲类药品(594个)不作调整。民族药和中药饮片部分,按国家政策执行。乙类药品按国家要求进行调整,包括药品调入和调出,调整的数量不超过国家乙类药品(1941个)的15%,即为291 个。调整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注册数据为基础,调整药品应为本方案印发之日前批准注册的品种。药品目录调整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中限定支付范围不作调整,**工伤保险使用的药品不再调出。

    (二)调入药品范围

    1.适应我省医疗保险临床用药和地方病、多发病、常见病及疾病谱需要的品种。

    2.重特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地方病、职业病特殊用药等。

    3.在我省2010年版药品目录中未增补进《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需要保留的品种。

    4.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比较,优先选择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三)不予调入的药品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儿童用药除外)。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有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差的药品。

    7.经国家谈判列入报销的品种。

    (四)调出药品范围

    1.不符合我省疾病谱。

    2.不适应我省医疗保障和临床用药需求。

    3.经**评审论证需调出的。

    此次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调整工作从2017年3月下旬开始,至2017年7月底完成。

    (一)准备工作

    1.组建工作协调机构。成立海南省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协调小组。

    2.制订调整工作方案。起草《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调整工作方案》,经协调小组审议后在省人社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组建评审**库。

    4.建立药品调整数据库。

    (二)评审工作

    采取集中封闭方式,在纪检人员监督下,组织**开展初选(咨询)、遴选工作。

    1.确定备选药品名单。由咨询**在药品调整数据库的基础上确定调入和调出的备选药品名单。

    2.组织遴选**投票。在省药品评审**库中,按照**所在地区、医疗机构级别、专业科室与所报药品评审分类组别的不同随机抽取。遴选**通过投票方式对备选药品进行遴选。

    3.形成药品目录初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对遴选**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并按得票多少排列,按得票多少确定药品目录调整初稿。必要时组织咨询**进行论证,形成我省药品目录初稿。

    (三)发布实施

    1.拟订《关于发布2017年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报调整工作协调小组审议。

    2.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名义印发《关于发布2017年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3.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药品目录发布1个月后开始使用。

    责任编辑:田月华 WWW.1168.TV 2017-7-19 1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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