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1年1月6日 阅读:1083
卫生部日前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明确了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规范》强调,医疗机构要保障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
《规范》规定,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用户授权与认证、使用审计、数据存储与管理、患者隐私保护和字典数据管理等基础功能。电子病历的管理以建立数据中心为基础,实现信息实时上传和自动备份到医院数据中心和第三方存储中心,在设定一定权限的基础上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并保障数据安全。
在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存储与管理功能”中,《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在存储的电子病历数据项目中保留文本记录,具有电子病历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当电子病历系统更新、升级时,应当确保原有数据的继承与使用。应具备保障电子病历数据安全的制度和措施,有数据备份机制。
在“患者隐私保护功能”中,《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对电子病历设置保密等级的功能,对操作人员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用户根据权限访问相应保密等级的电子病历资料。《规范》推荐医疗机构提供对电子病历进行患者匿名化处理的功能,以便在必要情况下保护患者健康情况等隐私。《规范》还要求医疗机构为患者创建电子病历时,必须赋予患者**的标识号码,建立包含患者基本属性信息的主索引记录,确保患者的各种电子病历相关记录准确地与患者**标识号码相对应。
责任编辑:陈江涛 WWW.1168.TV 2011-1-6 8: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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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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