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1年1月6日 阅读:930
“在全省所有二、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实行按病种限价结算的方式”。1月4日公布的《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按病种限价结算实施方案(试行)》,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海南省规定,各市县与定点医院签订结算方式服务协议,费用结算依据疾病出院第*诊断,第*诊断属于限价病种范围,按限价标准结算。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参考全省标准,确定其病种限价标准,不充许高出全省测算标准,并作为全省农合病人在该院住院限价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省卫生厅测定的病种限价标准。对于参合病人实际住院费用低于限价标准时,参合病人以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结算,合管办仍按限价标准与医院按实际补偿标准结算;病种住院费用超出限价标准,由医院承担。
海南省还规定,对高费用病例以市县(区)为单位,对各医院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即各医院限价总病例数的5%病例数乘以其高费用病例的次均费用为该医院年度限价病种控制总额。超出年度总额费用部分由医院承担,年度总额结余部分,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按年度总额结余部分的30%予以奖励。
该〈方案〉要求,严格控制参合病人自费比例,原则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不高于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不高于1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高于15%。同时,严格执行住院按病种限价标准和相应临床路径,参合病人在住院期间,不得有门诊费用的发生。
责任编辑:陈江涛 WWW.1168.TV 2011-1-6 9:52:10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